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近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长药”)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经查,*ST长药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1000万元,对14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100万元,对公司原总经理罗明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ST长药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证监会表示,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同步开展核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情形,将依法予以惩处。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规移送公安机关。
据了解,*ST长药或是今年第15家因财务造假而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年内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数量创历年新高。这一变化源于退市新规对财务造假退市标准的调整,也源于严监严管下,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立场,以及打破造假“生态圈”的决心。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指出,“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退市执行+中介追责”这一组合拳堪称资本市场法治化的标杆之作,绝非简单叠加,而是系统性重塑监管生态的“组合重锤”,五环相扣,形成“发现即罚、罚后即退、追责到人、刑民衔接”的全链条闭环,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构建了“不敢假、不能假、不易假”的制度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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