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山高新能源(01250)及山高控股发布联合公告,于2025年12月29日,山东高速临滕公路有限公司(山东高速临滕)与山高新能源(山东)(为山高新能源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山高控股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就租赁指定区域订立合作协议。
山东高速临滕向山高新能源(山东)出租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的指定区域,以供山高新能源(山东)用于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及运营光伏电站。年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45年12月31日,为期二十年。山高新能源(山东)应付租赁服务费为每年人民币0.04 元╱瓦(含税,税率为6%),乃于指定区域完成光伏电站建设开始供电后由山东高速临滕收取,并将按已竣工光伏电站的实际建设容量计算。经计及光伏电站的预期建设容量83兆瓦以及其建设计划,预期合作协议年期内的租赁服务费总额将为人民币6640万元。
根据合作协议的条款,山东高速临滕将提供指定区域,即由山东高速临滕运营的指定区域,包括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边坡、隧道及匝道圈等部分位置空间,用于山高新能源(山东)拥有的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经考虑山东高速集团运营及管理业务的潜力及稳定性,山高新能源董事及山高控股董事认为订立合作协议将为山高新能源获得可靠客户并为山高新能源及山高控股带来稳定运营收入及现金流量,从而促进清洁能源业务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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