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刘慧、刘羽佳)中国证监会对《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于12月31日发布《关于修改〈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的决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决定完善受理条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对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申请不予受理:当事人拒绝、阻碍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其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当事人缺乏交纳承诺金的能力;当事人被列入证券期货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未修复;当事人曾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自承诺认可协议履行完毕之日起未逾1年;中国证监会基于审慎监管原则认为不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其他情形。
此外,决定还完善了办理程序、加强了对当事人的诚信约束等。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郭健东 12-31 20:12

贺翀 12-31 19:31

郭健东 12-31 19:03

刘畅 12-31 17:05

王治强 12-24 10:51

董萍萍 12-02 10:58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