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Ⅱ行业:公募销售费改平稳落地 框架完善兼顾市场关切

2026-01-05 07:05:02 和讯  广发证券陈福/严漪澜
  2025 年12 月31 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标志着三阶段费率改革平稳落地。据测算,三阶段降费工作预计每年节省510 亿元投资成本,综合费率水平下降约20%,其中第三阶段将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300 亿元。
  新规以让利投资者为核心,既延续费率调降顶层导向,又有差异化赎回费、细化分类等实操安排,推动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赎回费差异化规则平稳落地,兼顾呵护市场与让利投资者。核心变化聚焦不同产品类型的赎回费差异化优化,征求意见稿提出将赎回费率简化为三档,而正式稿进一步细化,对于债券型基金,个人/机构投资者持有满7/30 日可灵活安排(免收赎回费),引导机构践行长期投资的同时呵护市场流动性。对于指数型基金,考虑到其个人投资者占比高、助力权益投资的属性,允许管理人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满7 日的赎回费可灵活安排(免收赎回费),契合大众投资需求。
  产品分类与配套政策协同升级,构建精细化费率监管体系。除赎回费外,正式稿还在产品分类费率政策方面实现优化升级。征求意见稿将认申购费率上限按股票/混合/债券型划分,正式稿则进一步细化产品分类标准,区别主动、被动型基金,鼓励指数型基金发展。明确主动偏股型基金认(申)购费率不高于0.8%,其他混合型基金不高于0.5%,或者销售服务费率不高于0.4%/年;指数型与债券型基金认(申)购费率不高于0.3%,或者销售服务费率不高于0.2%/年。
  销售费用监管持续完善,筑牢合规长效机制。正式稿(1)明确“除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外,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不得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涵盖范围新增了FOF/QDII 型基金;(2)新增第十六条“不得通过在特定基金销售机构设置专属基金产品等形式,实施歧视性、排他性、绑定性销售安排”,契合市场关切,注重投资者公平性。(3)延长调整期限,2026 年成为关键调整期。明确“已发售基金销售费用结构和费率水平不符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12 个月内予以调整。”? 投资建议:公募基金销售费率改革平稳落地,回应市场关切,降低流动性冲击。监管着眼于降低投资者成本,注重发展指数型基金、权益类基金、鼓励长期投资与保有。未来财富管理机构的保有能力、配置服务、买方投顾能力成为核心竞争力,看好在权益基金大发展背景下,财富管理机构的服务能力提升与格局优化。建议关注:华泰证券(AH)、中金公司(H)、国泰海通(AH)、中信证券(AH)等。
  风险提示。经济增速放缓、利率波动影响、行业竞争加剧等。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张晓波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第三方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广告】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有问必答- 持牌正规投资顾问为您答疑解惑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