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9日,融创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创服务”)发布公告,涉及公司董事会成员汪孟德先生及高曦先生。
公告指出,融创服务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董事汪孟德先生及非执行董事高曦先生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书面通知,由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为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于2022-2024年未能按照上交所的相关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披露逾期债务信息,上交所对融创房地产及其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汪先生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高先生施予纪律处。根据纪律处分决定,上交所对融创房地产、汪先生及高先生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及通报中国证监会。
融创服务董事会(除汪先生及高先生以外)已审阅纪律处分的相关函件,认为相关违规为融创房地产的客观原因所致,汪先生及高先生诚信且勤勉行事,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融创服务认为,纪律处分不会对集团的业务及/或营运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汪先生及高先生已向公司确认,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汪先生及高先生的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规定予以披露,并无任何有关汪先生及高先生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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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 01-06 17:24

张晓波 01-06 09:28

郭健东 12-31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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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萍萍 12-29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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