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中深建业1月15日晚间公告宣布,收购协议的全部先决条件已达成,完成已于2026年1月15日按照该协议所载条款落实。因此,目标公司华建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由本公司持有,而目标公司已成为本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目标集团指目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包括目标公司、香港公司、外商独资企业1、外商独资企业2及华建工程。
根据该协议,中深建业已就结算代价A向卖方A(华建投资有限公司)配发及发行2.705亿股新股份,就结算代价B向卖方B(华建咨询有限公司)配发及发行1.16亿股新股份,及就结算代价C向卖方C(华建科技有限公司)配发及发行1653.93万股新股份,发行价为每股股份0.53港元。
过往报道,中深建业此前公告,于2025年11月6日,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华建投资、华建谘询有限公司及华建科技有限公司)订立该协议,据此公司已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华建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总代价为2.14亿港元,将透过公司按每股代价股份0.53港元的发行价向卖方或其代名人配发及发行402,971,698股代价股份偿付。
目标公司为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目标公司由卖方A拥有67.1%股权,由卖方B拥有28.8%股权及由卖方C拥有4.1%股权。目标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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