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 速达股份(001277.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6年3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3日。授权到期后,公司部分现金管理理财产品未赎回,且未经董事会审议继续购买理财产品并未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李锡元、总经理刘润平、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谢立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李锡元、刘润平、谢立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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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 02-27 18:52

董萍萍 02-27 19:22

郭健东 02-11 21:15

郭健东 02-11 21:17

郭健东 02-06 21:02

郭健东 02-06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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