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优化革命老区城镇布局,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省际交界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 人民财讯3月13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
中办国办:优化革命老区城镇布局,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省际交界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 人民财讯3月13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提出,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优化革命老区城镇布局,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省际交界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推动县城人口集中、产业集聚,结合实际培育一批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旅游名县等,加强规模较大的中心镇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加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排水防涝、污水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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