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9日晚间,安妮股份(002235.SZ)发布的公告显示,其涉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迎来新转机。根据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二审法院裁定撤销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闽02民初505号民事判决,并将上述案件发回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缴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
公告显示,安妮股份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了郭阿尾、贾梅等人与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上述案件涉及冯展鹏等995名股民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达到3.18亿元,张杰、许志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4年6月7日,公司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安妮股份于判决生效之日三十日内向原告冯展鹏等995人支付赔偿金1.59亿元;安妮股份支付公告费、通知费、律师费等费用99.50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此次二审裁决,安妮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前期已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对本案计提了预计负债。鉴于本案被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郭健东 03-19 17:50

王治强 03-12 09:22

赵艳萍 03-12 07:27

贺翀 03-10 23:50

郭健东 03-10 16:10

赵艳萍 03-10 07:16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