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9日,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内幕消息及可能延迟刊发2025年全年业绩、董事会会议日期变更及可能暂停买卖事宜。
根据公告内容,按上市规则第13.49(1)条,珠光控股需在2026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2025年全年业绩。然而,截至公告日期,公司独立估值师及核数师未能完成其各自于2025财政年度的估值及审计工作。未完成的工作主要涉及四类事项,包括投资物业、发展中物业及完成待售物业估值,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评估,对联营公司银建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审计,以及集团综合财务报表若干重大项目的审计确认书。
董事会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认为,现阶段刊发集团2025财政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并不合适,因其无法准确反映集团的财务状况,且可能误导投资者。公司与核数师达成共识,预计将于2026年4月内公布集团2025年全年业绩,董事会会议日期将另行公告。
公告同时指出,根据上市规则第13.50条,倘发行人未能根据上市规则刊发定期财务资料,联交所通常会要求暂停买卖发行人的证券。
由于预期2025年全年业绩不会于2026年3月31日前刊发,珠光控股股份现时预期将由2026年4月1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主板暂停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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