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及高管收警示函,维权征集启动

2026-03-23 10:15:39 财闻 
新闻摘要
近期,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杨璐、胡秀英、杨伟、诸远继、杜燕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显示,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等规定,广东证监局对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应收账款核算不准确,坏账计提不充分公司客户重庆市潼南区彤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多笔回款资金与金太阳关联,一是2023年4月向公司回款的资金中,部分资金来自于金太阳;二是2023年6月至9月向公司回款的资金中,主要来自在金太阳担保下获得的融资租赁款;三是2024年4月重庆彤鼎的融资租赁款还款资金来源与金太阳实际控制人有紧密关联。维权索赔征集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近期,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金太阳(300606.SZ))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杨璐、胡秀英、杨伟、诸远继、杜燕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 号)等规定,广东证监局对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应收账款核算不准确,坏账计提不充分

公司客户重庆市潼南区彤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彤鼎”)多笔回款资金与金太阳关联,一是2023年4月向公司回款的资金中,部分资金来自于金太阳;二是2023年6月至9月向公司回款的资金中,主要来自在金太阳担保下获得的融资租赁款;三是2024年4月重庆彤鼎的融资租赁款还款资金来源与金太阳实际控制人有紧密关联。上述资金关联反映相关应收账款的风险仍主要由金太阳承担。公司终止确认相关应收账款并不予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七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导致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0年至2021年期间,金太阳以预付款名义从公司账户转出资金到供应商,其中1900万元(2020年900万元,2021年1000万元)通过金太阳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账户中转后最终用于归还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璐、胡秀英质押借款,构成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依法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情形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修订)第一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三、部分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

一是公司客户开封利研抛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利研”),在2022年、2023年期间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金太阳预付款,与金太阳董事、高管存在大额资金往来,员工与金太阳混同,应认定为关联方,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交易未经审议并及时披露。经统计,金太阳2022、2023年与开封利研的采购业务金额分别为2750.51万元、1038.48万元,分别占相应年度净资产的4.59%、1.48%。二是金太阳子公司总经理刘春2021年11月起担任公司客户佛山市锐研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锐研”)执行董事兼经理,金太阳2023年已认定该客户为关联方,但在控制关系无变化的情况下2022年未将该客户认定为关联方,相关关联交易未经审议并及时披露。金太阳2022年对佛山锐研销售金额为2885.19万元,占相应年度净资产的4.82%。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四、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

一是公司2021年年报事项登记中,审计机构人员、财务负责人的知悉日期晚于实际知悉日期,登记不准确。二是公司2021、2022年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中,相关人员本人均未签字确认。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杨璐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胡秀英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伟作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并经办事项一、事项二、事项三相关交易,诸远继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杜燕艳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杨璐对公司上述所有违规行为均负有主要责任;胡秀英对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杨伟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诸远继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杜燕艳对上述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金太阳、杨璐、胡秀英、杨伟、诸远继、杜燕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维权索赔征集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金太阳(300606.SZ)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0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22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6年3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索赔相关咨询

客服电话:952555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30

『浙江法治报投资的财闻传媒携手业内知名律师共同打造专业维权平台,为广大中小投资者提供金融、证券、法律等多元化服务。由同花顺为平台提供技术、客服等支持。』

(责任编辑:张晓波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有问必答- 持牌正规投资顾问为您答疑解惑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