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3日,北京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决定,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东兴证券在开展“24石门01”“航投01优”“航投01次”项目发行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未审慎核查发行文件的准确性、受托管理报告和工作底稿存在错误信息、信息披露不到位、合规内控把关不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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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健东 04-03 15:58

董萍萍 04-02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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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强 03-20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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