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17日,香港联交所发布最新指引,将要求香港上市公司必须获得股东批准才能委任或罢免审计师,同时也要披露具体的审计费用或范围,以防止以费用纠纷作为解雇审计师的借口。
上述行动将有效堵塞董事会在缺乏股东即时监督下向审计师施压令其辞职的漏洞。根据新指引,任何由公司导致审计师辞职的行动,均会被视为主动撤换,必须进行正式投票。
目前监管机构正严厉打击购买审计意见,这类做法是指企业在年度业绩截止日前向审计师施压,迫使后者辞职,以便委任更听话的审计师。
香港证监会表示,临近业绩公布日期而出现审计师辞职是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出现问题的重大警号。在近期的审查中发现,有89家公司的审计师在年度业绩截止日前的四个月内辞职,当中66家公司声称审计师辞职的原因是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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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翀 04-17 18:40

王治强 04-17 10:27

郭健东 04-03 00:40

张晓波 04-03 00:10

刘畅 04-02 18:40

郭健东 03-25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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