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证监会公布对国联证券再融资项目的反馈意见,要求其对5方面问题补充说明。
据此前公告显示,国联证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65亿元,用于进一步扩大包括融资融券在内的信用交易业务规模;扩大固定收益类、权益类、股权衍生品等交易业务;增加子公司投入和其他营运资金安排。
对于上述募资安排,证监会要求国联证券结合募投项目资金用向、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业务经营情况、现有货币资金用途、资本充足等情况,说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合理性。并且,补充说明“增加子公司投入”的相应子公司的具体情况,投资定价安排;“其他营运资金安排”的具体投资方向。
根据国联证券2020年年报,报告期内其融出资金净增加37.11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自82.23亿增长至169.55亿;新增其他债权投资16.78亿。对于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金额逐年大幅增加的原因,证监会要求国联证券进行披露,其中,对于其他债权投资,国联证券需要解释其具体投向及2020年新增该项目的原因。
同时,对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等资产减值计提情况及减值计提依据,国联证券需要结合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减值计提的充分谨慎性;底层资产相关债务人是否存在信用违约情况。
公开信息显示,国联证券于2020年7月在上交所首发上市。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符合融资时间间隔的有关规定,证监会要求国联证券进行补充说明。
最后,证监会要求国联证券对公司是否存在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等事项,以及有无参股含有房地产业务企业的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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