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2月6日,深交所向深圳市同洲电子(002052)股份有限公司(ST同洲,002052.SZ)发出关注函。关注函指出,针对ST同洲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1.20亿元至1.60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亏损0.9亿元至1.3亿元。ST同洲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0亿元。对此,深交所要求ST同洲补充披露2021年度营业收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预测区间(或确数),分业务说明各季度营业收入的确认情况和确认依据,以及营业收入扣除项的具体构成。
深交所提出,请ST同洲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2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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