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2月10日,上交所对北京昊华能源(601101)股份有限公司(昊华能源,601101.SH)时任董事长关志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谷中和,监事王建昌、冯军、姬阳瑞、薛志宏、李宏伟,财务总监赵兵予以监管警示;对昊华能源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张伟,时任董事汪文刚、张仲民、付合年、李永进、阚兴、于福国,时任独立董事田会、张圣怀、杨有红、任淮秀、梁钧平予以通报批评。经查,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项:公司收购标的资源配置量披露不准确;公司2015年至2018年期间定期报告存在重大差错,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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