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教育之路任重道远。
2月13日晚,东方能源(000958)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主动发声,提示公司股票存在“杀猪盘”风险,并且强调:2022年以来,各类前期热门股的调整令广大投资者深刻体会到市场的残酷,各位投资者2022年有了“虎胆”,还要保留一二分“熊心”。
但股民们的激情显然是让东方能源始料未及的,甚至有网友在股吧声称要100万满仓。2月14日,东方能源股价强势涨停,成交额高达5.97亿元。盘后甚至有网友在股吧发言:“杀猪盘”?亦真亦假!能带股民们赚钱就是好盘!
今日(2月15日),东方能源跌停开盘,随后一路回升,截至完稿,股价报5.19元,跌3.71%,总市值279.4亿元。
东方能源:各位投资者有了“虎胆”
还要保留一二分“熊心”
翻开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东方能源栏目,会发现作为一家老牌深市上市公司,东方能源在和投资者互动方面,原本是非常“佛系”。对投资者的问题,公司回答基本是有事说事,一两句话居多。
但2月13日晚间十点半,东方能源在互动易上挂了一段多达451个字的小作文,还打上了“公司声音”标签,却引发了网友热议。
在这篇文章中,东方能源先表示,2月13日,公司关注到东方能源股吧等网络社区热度突然大幅升高,大量投资者称有所谓“专家”“老师”等通过抖音、快手等社交软件称公司铁铬电池项目如何如何,密集推荐东方能源股票。
于是,东方能源在大晚上主动发声,“郑重声明”:不法投资机构以“杀猪盘”等形式诱使投资者高位接盘,此前已有多宗案例,“天上不会掉馅饼”,请投资者务必小心警惕。
上市公司主动和“杀猪盘”碰瓷,本来就十分罕见。但东方能源还不止讲了这些。
公司强调,在近期引起投资者极大关注的铁铬液流电池储能示范项目,属于国家电投集团河北公司,与东方能源没有任何关系。且该项目仅为河北公司按照国家电投集团要求开展的实验性项目,主要目的为收集各类数据,积累各种经验。国家电投集团已经安排铁铬液流电池在内蒙古霍林河地区投入后续的生产,与河北公司、东方能源均无关系。
最后,东方能源还提示:请广大投资者认真提高自身投资能力,端正投资态度,避免侥幸心理,多阅读公司指定媒体的信息披露公告和定期报告,少看“三无报道”和小道消息,增强识别各种风险的能力。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此外还不忘强调:2022年以来,各类前期热门股的调整令广大投资者深刻体会到市场的残酷,各位投资者2022年有了“虎胆”,还要保留一二分“熊心”,谨祝广大投资者2022年虎年发财!
提示风险后东方能源涨停
嘉美包装“黑嘴”案才过了不到一年
东方能源此举一言激起千层浪。在东方财富(300059)股吧,也有不少投资者发布观点。如有网友表示:“炒股越来越无厘头,炒股居然看抖音,我也是醉了”。但还有网友不以为然,说“杀猪盘”?亦真亦假!能带股民们赚钱就是好盘!
2月14日,在大盘回调中,东方能源股票无视上市公司苦口婆心,以涨停报收。此前在2月9日,公司股票也涨停。记者注意到,当天就有投资者在互动易询问有关铁铬液流电池储能示范项目,公司也明确表示,该项目与东方能源没有任何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东方能源所提到的关于杀猪盘的多宗案例 ,在2021年5月,就有一个被证监会列为了典型。
2021年5月21日,证监会发文称,证监会稽查部门配合公安机关,已于近期将嘉美包装“庄家”郑某及其团伙23名主要成员抓捕归案。
证监会表示,经查,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郑某及其团伙,伙同配资中介、股市“黑嘴”等,利用直播间、微信群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接盘。在此过程中,郑某等人借入近4亿元资金,通过80余个证券账户,以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大幅拉抬嘉美包装股票价格,在普通投资者接盘后反向卖出。一番操作后,郑某等人获利数千万元。
证监会表示,此类不法团伙通过社交媒体非法荐股,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股票,同时其反向卖出相关股票非法牟利,导致个股暴涨暴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利益,涉嫌操纵市场、非法经营等罪名。
2020年9月,嘉美包装上演惊魂一幕:9月9日,嘉美包装开盘后不久触及涨停,随后出现迅速下跌,最终以跌停价10.80元收盘,换手率达69.36%。之后嘉美包装又连续3个交易日跌停,投资者损失巨大。
从K线图来看,嘉美包装在2020年9月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低位徘徊。2021年5月21日,即证监会宣布处罚前,其最新收盘价只有5.40元,较2020年9月30日下跌超过20%。
有券商人士表示,现在社交媒体发达,信息中良莠不齐的情况也非常多。事实上,很多社交媒体的博主可能并无投资咨询的资质。虽然他们在处理信息输出时会做一些模糊处理,但投资者必须要提高警惕,不要被一天一时的走势而“乱花渐欲迷人眼”。
证监会也多次提醒:将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总体要求,按照“零容忍”工作方针,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严厉打击操纵市场、股市“黑嘴”等市场欺诈行为,持续塑造市场良好生态。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远离“非法荐股”、“场外配资”,防止上当受骗。
记者|王砚丹
编辑|段炼 吴永久 易启江 杜恒峰
校对|孙志成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每日经济新闻。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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