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2月17日丨新疆天业(600075)(600075.SH)公布,为推动高碳能源低碳化利用,实现全流程碳排放量的降低,采用煤化工与氯碱化工(600618)的有机耦合方式,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煤从燃料向原材料的属性转变,实现低碳绿色发展,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天业汇祥”)建设实施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
鉴于新疆天合意达投资有限公司(“天合意达”)已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乙醇项目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设计合同》”),约定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设计事宜;已与延长中科(大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5万吨/年合成气制乙醇(DMTE)装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许可合同》”),约定授予天合意达25万吨/年DMTE专利技术的许可事宜,同时许可使用专利办理专利许可备案手续。上述合同金额分别为1200万元、3400万元,已分别支付120万元、1360万元合同款。因该项目主体已由天合意达变更为天业汇祥,天业汇祥办理了项目主体变更立项备案,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未改变。
为保障《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顺利履行,天业汇祥与天合意达、合同第三方经协商一致,就《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事宜,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同意将《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中天合意达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天业汇祥,天合意达已向合同第三方支付的1480万元款项所对应的权利与义务由天业汇祥享有及承担,天业汇详无需再向合同第三方支付前述费用,已支付的前述费用由天业汇详支付给天合意达,《设计合同》《专利许可合同》约定的未履行完毕的权利和义务,由天业汇祥与合同第三方继续履行。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天业汇祥与天合意达、合同第三方分别签订上述项目权利义务转让协议。
此次天业汇祥拟与天合意达及合同第三方分别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关联交易,变更项目合同实施主体,是为了建设实施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需要,变更后的项目实施主体天业汇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项目建设,采用煤化工与氯碱化工的有机耦合方式,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煤从燃料向原材料的属性转变,实现低碳绿色发展,探索高端化、差异化路线,推动能源低碳化利用,实现全流程碳排放量的降低,为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成本控制提供有利条件,进而提升公司抵御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围绕氯碱化工主业,依托新疆地区矿产资源富集优势,完善产业链的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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