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消息来源于交易所公开披露,由和讯网智能公告整理。
2022年02月19日公告显示:
金牛化工(600722)(600722):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收购人为本次收购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收购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披露,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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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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