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伯特利公告显示, 公司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 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结算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修订<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下属公司芜湖伯特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及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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