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水产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2023-10-12 19:01:17 证券之星

证券之星消息,10月12日国联水产(300094)公开信息显示,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忠、董事会秘书梁永振、财务总监樊春花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3年1月30日,国联水产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4),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2,700万元至4,000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200万元至2,500万元。4月18日,国联水产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对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予以修正,修正后实现归母净利润为-500万元至-1,000万元,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1,900万元至-2,400万元。4月29日,国联水产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757.68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370.49万元。国联水产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相比差异较大,且涉及盈亏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同时,公司迟至2023年4月18日才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存在修正公告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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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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