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江苏证监局披露了对智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锦富技术原控股股东富国平、杨小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现场检查发现,虽然智成产业基金已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股权转让完成,但实际上各方签署了涉及1.81亿元转让补偿款项的相关补充协议,但交易各方并未对此进行信息披露。这导致权益变动相关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形。
据悉,富国平、杨小蔚是锦富技术原控股股东、实控人,通过此次系列交易,智成产业基金成为了锦富技术的控股股东。
从转让款中直接扣除1.81亿元作为转让补偿款项,这一操作在股权转让项目中并不常见。智成产业基金实际支付金额为4.32亿元,而非披露的6.13亿元。
此次监管通报主要针对智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富国平、杨小蔚,而智成产业投资基金背后的实际控制人为国资。泰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全资控股泰兴市中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后者全资控股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参股99%的泰兴市支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近年来,有关具有国资背景的投资机构在经营、投资、管理方面出现违规的事件屡次见诸报端。监管机构近年来屡次查处出一些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有分析指出,完善企业治理,健全各层级资金的监管,增强决策层的监督制衡力量等,都是目前提升企业高管、投研决策部门内控能力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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