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5 日,东方国信实控人管连平、霍卫平未履行承诺,收到警示和监管函,公司称将推进整改。
【东方国信实际控制人管连平、霍卫平收监管函】9 月 25 日电,东方国信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管连平、霍卫平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和深交所出具的《监管函》。函件指出,两人承诺在内蒙古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完成正式运营之日或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将相关权益转让给东方国信或无关联第三方,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履行完毕,构成违反承诺的行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表示会吸取教训,加强学习并推进相关事宜,此次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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