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沧州明珠公告,东塑集团拟转让1.67亿股给广州轻工,委托1.6亿股表决权,实控人或变广州市国资委。
【沧州明珠控股股东拟变更为广州轻工】 12月15日,沧州明珠(002108.SZ)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控人于桂亭与广州轻工签《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东塑集团拟协议转让1.67亿股公司股份给广州轻工,占总股本10.10%,还将剩余1.6亿股表决权委托给广州轻工。若事项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东塑集团变为广州轻工,实控人由于桂亭变更为广州市国资委。该事项需获广州市国资委批准及深交所合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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