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年,就有重磅制度正式发布!
今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了回购细则。以上交所的版本为例,相对于征求意见稿,正式版做了一些改变。
此前,市场比较担忧,在护盘式回购情况下,已回购股份的出售是不是会给操纵股价不当套利提供空间?
从正式版本看,这部分的规则进一步从严,新增或修改规定包括:减持所得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减持前持有期由6个月延长至12个月、任意90日减持不得超过1%等。且对“矛盾式”回购进一步加强了信披要求。
重点还有新老规则衔接:对于存量回购里还没有明确回购用途的,要在3个月里明确具体回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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