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建证监局发布关于对福建天线宝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天线宝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显示,天线宝宝存在2016年年报披露的部分对赌协议信息不真实、部分股东股权质押信息披露不及时等重大问题。
签约对赌协议 信披不真实
天线宝宝实际控制人许志忠于2015年与北京天星光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星光武)、杭州山证双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证双子)分别就天线宝宝2015年至2017年净利润、2015年至2016年净利润签订了对赌协议,约定若天线宝宝未实现利润目标,许志忠应当进行股权或现金形式的补偿。天线宝宝2015年度、2016年度净利润均未达到对赌协议中约定的目标净利润,许志忠负有依对赌协议进行补偿的义务。
截至天线宝宝2016年年报披露日,许志忠未与上述机构投资者解除对赌协议。但天线宝宝2016年年报披露:“实际控制人与天星光武投资、山证双子投资达成一致解除双方签署的相关业绩对赌”,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6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信息披露滞后 股权质押未按时披露
泉州招宝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所持有的天线宝宝股权680万股给吴相达,质押期为2016年6月28日至2017年6月27日;质押450万股给仇文彬,质押期为2016年9月20日至2017年3月20日。截至2016年6月28日、9月20日,泉州招宝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天线宝宝股权数量分别为1190万股、1188万股,占天线宝宝总股数比分别为6.87%、6.86%。许志忠质押天线宝宝股权400万股给仇文彬,质押期限为2016年9月21日至2017年3月19日;质押700万股给郭要辉,质押期限为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2月26日。截至2016年9月21日、12月29日,许志忠累计质押天线宝宝股权数量及占天线宝宝总股数比均分别为6700万股、38.71%。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直到2017年2月21日才以补发公告方式予以披露,违反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对此,福建证监局对天线宝宝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要求天线宝宝在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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