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1月31日,天津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称,新时代证券天津长江道营业部负责人王晓明在任职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的行为。
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和《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要求王晓明于2019年
2月15日10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天津证监局(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98号)接受监管谈话。
(责任编辑:吴晓琳 HF106)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