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香港证监会披露称,国信证券(002736)(香港)经纪公司在处理第三者资金存款时没有遵守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对其作出谴责、并罚款1520万港元。
据香港证监会调查,国信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曾为超过3500名客户处理1万笔涉及总额约50亿港元的第三者存款。
同时,这些存款还存在一些可疑特征,包括有超过100名客户曾收到与其财政状况不相称的第三者存款;有些客户于收到第三者存款后并无将该笔资金用于交易,反而于短时间内提取资金;某些第三者曾多次将款项存入国信客户的账户,但他们与该等客户没有明显的关系。
暴露7点内控不足
在日前披露的处罚公告中,香港证监会认为,尽管出现了明显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预警迹象,但国信没有就该等第三者存款作出查询,也没有及时向联合财富情报组(财富情报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直至2016年3月,在香港证监会进行检视后,国信证券才开始就超过2200笔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进行、属可疑交易的第三者存款,向财富情报组作出报告。
香港证监会认为,国信证券(香港)经纪公司的内部监控存在七点不足,具体包括:没有制定任何制度或监控措施,以识别及监察存入客户的银行子账户的第三者存款;没有核实第三者存款人的身份,确认客户与他们的关系及审查他们作出第三方存款的理由;没有就第三者存款制定有效的审批程序;没有有效地传达及执行其内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政策;没有就其对客户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水平的评估备存妥善的文件记录;没有持续监察其与客户的业务关系;没有制定有效合规职能。
香港证监会认为,国信的行为已违反《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该条例及指引规定持牌法团须实施适当的内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监控措施,以减低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风险。
根据公开信息,国信证券(香港)经纪公司是国信证券的孙公司,国信证券通过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进行间接持股,注册资本4亿港元,其业绩在上市公司中进行直接并表。
去年反洗钱中
内地券商最高受罚100万
与国信超1500万港元的处罚相比,内地券商的反洗钱处罚规模可谓“小巫见大巫”。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仅2018年期间,至少有银河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招商证券(600999)、华泰证券(601688)、华安证券、国元证券(000728)等券商因“反洗钱”问题而受罚,最高罚款100万元,最低罚款20万元。
这些罚单的共同点,都是因涉嫌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或者《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反洗钱”规定。
其中,银河证券收到的罚单上百万元。2018年7月5日,银河证券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行政处罚意见书》,合计被罚款100万元,主要是因为: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处50万元罚款;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处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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