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金一文化”)的控股股东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违规减持金一文化股票4,321,300股,未提前披露,持有金一文化股份298,767,610股被轮候冻结未告知上市公司进行披露,为此,北京证监局对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经查,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的控股股东,于2018年5月24日、2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金一文化股票4,321,300股,占金一文化总股本的0.52%,但未提前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和你公司在金一文化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公开承诺。
此外,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金一文化股份分别于2018年7月27日及8月7日被轮候冻结,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合计298,767,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9%,但未及时将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告知上市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六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对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公开承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合规进行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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