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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开源证券合规及风控体系存在缺陷 两高管被监管谈话

2019-04-19 19:06:19 和讯网 

  据陕西证监局在4月8日发布通知公告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内部控制不完善、合规及风控体系存在缺陷,被陕西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经查,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能遵守审慎经营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的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业务开展与资本实力、管理能力及风险控制水平不相适应,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三条有关规定。

  二、未能充分履行合规审查义务及主动管理职责,部分资管计划存在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资管计划项下资产收益权进行管理和处分,资产收益权终止日与资管计划期限不匹配的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号)第二十三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四十六条等有关规定。

  三、未按规定有序压缩应当整改的资管计划规模,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八十二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号)第十六条和第四十四条等有关规定。

  四、未建立对投向非标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的专门质量控制制度,尽职调查不充分,未建立动态风险监测机制,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3]28号)第四条、《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2]30号)第五条等有关规定。

  五、个别定向资管计划、集合资管计划未及时履行风险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3号)第三十条和第四十条规定。

  六、债券交易业务合规风控管理制度及信息系统建设较为滞后,风险监测与交易行为管理机制不健全,自营、资管、投顾业务隔离不到位,违反了《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302号)第二条规定。

  另外,陕西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新三板推荐挂牌业务的质量控制部门未能与业务部门相分离,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一条(证监会公告[2018]6号)规定;部分公司债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尽职调查不充分,信息披露不准确,未勤勉尽责履行存续期管理工作,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四条、第七条、第四十九条,《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第十三条、第四十二条等规定。

  陕西证监局指出,上述问题反映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合规及风控体系存在缺陷,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第七十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立即进行改正。

  同时,陕西证监局表示,上述前五项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三条、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八十二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号)》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3号)第三十条、第四十条,《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3]28号)第四条、《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2〕30号)第五条等规定。

  武怀良(公民身份证号:510********515)作为主管资产管理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李青(公民身份证号:140*******637)作为资产管理业务部门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按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七十八条、《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88号)第五十一条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武怀良、李青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请二人于2019年4月10日上午10点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陕西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据媒体透露,开源证券已非首次因资管计划相关违规而遭到监管部门的约谈处置。2017年2月22日,陕西证监局发布的陕证监措施字[2017]1号行政监管处罚决定书中指出,开源证券管理的开源华山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开源华山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2016年5月18日至10月24日参与新股网下申购时,申报金额均超出资管计划现金总额,违反了相关法规。作为开源证券资产管理总部负责人及华山1号和华山2号投资主办人,李青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要求前往陕西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责任编辑:刘思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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