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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新增索赔条件 此次会计更正受损股民可登记

2019-05-09 11:59:28 新浪网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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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600518)(维权)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其中: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营业收入多计88.98亿元,说明康美药业2017年财务报表存在造假。该公告发布后康美药业股价连续跌停,给股民造成了重大损失。(康美药业维权入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8条第2款规定:“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依据上述规定,康美药业应该要增加可以索赔的条件。

章祥兵律师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9年4月30日(更正日)前买入康美药业股票,并在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证券的受损投资者,具体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的处罚文件进一步明确。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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