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教育2019年7月20日披露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称,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制定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7,430.6455万股的1.60%。其中首次授予董事总经理张辉、副董事长张昌楠、副总经理徐楚、副总经理谢丰威、财务总监管红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玉英、核心及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62人合计493.2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7,430.6455万股的1.31%;预留106.7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7,430.6455万股的0.2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7.79%。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5.93元/股。
激励计划显示,三盛教育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7,182.91万元、103,034.35万元、118,885.78万元,较2018年同比增长9.96%、29.89%、49.94%,考核期间公司根据各期实际业绩完成率来确定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比例。
深交所注意到,三盛教育2017年、2018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29,895.19万元和79,257.19万元,在个人考核合格的前提下,若公司2019年、2020年营业收入仅实现当期考核目标的70%(即分别为61,028.04万元、72,124.05万元,均明显低于历史收入规模),公司依旧可以按照一定的解限系数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限。
就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业绩考核目标设置的考虑及合理性,是否体现激励对象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向作用?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的初衷?本期激励计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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