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浙江证监局公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巨龙控股”)在连续累计减持艾格拉斯股票时,未在减持比例达到5%时暂停交易并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浙江证监局认为其存在违规减持行为。
经查,浙江巨龙控股与一致行动人金华巨龙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文化”)于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拉斯”,002619.SZ)的股票9156.35万股,占当时艾格拉斯总股本的4.97%;2019年5月24日,浙江巨龙控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艾格拉斯股票300万股,占当时艾格拉斯总股本的0.16%。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24日,浙江巨龙控股合计减持艾格拉斯股票9456.35万股,占当时艾格拉斯总股本的5.13%,但未在减持比例达到5%时暂停交易并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
浙江证监局认为,浙江巨龙控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巨龙控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浙江巨龙控股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浙江巨龙控股应当于2019年8月10日前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资料显示,艾格拉斯公司曾用名为浙江巨龙管业(002619)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日更名。巨龙文化为第二大股东,持股1.27亿股,持股比例6.89%。浙江巨龙控股为第三大股东,持股1.18亿股,持股比例6.38%。吕仁高持股5573万股,持股比例3.02%。其中,巨龙文化为浙江巨龙控股全资控股子公司,企业法人均为吕仁高。巨龙文化、浙江巨龙控股与吕仁高共计持股3.004亿股,持股比例为30.59%。而吕仁高曾于2009年8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担任艾格拉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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