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监管局8月7日发布的通知公告称,厦门市美亚梧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明确个别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级别、未对基金进行风险评级两项违规,被厦门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经查,厦门市美亚梧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明确个别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级别;未对基金进行风险评级。上述行为分别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厦门监管局决定对厦门市美亚梧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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