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海印股份(000861,股吧)发布公告称,海印股份及公司董事长邵建明、总裁邵建佳、董事会秘书吴珈乐,被广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原因是为何?经查,海印股份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年1月29日,海印股份公告称,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25000 万元(含),不超过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2月5日,海印股份公告称,截至回购期限届满日(2020年1月27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175万股,成交金额2899.78万元,实际回购金额未达到回购计划金额下限。
海印股份未在承诺期内完成回购股份计划,未及时、充分披露公司不能按承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的风险信息,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 55号)第五条的有关规定。
海印股份董事长邵建明、总裁邵建佳、董事会秘书吴珈乐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广东证监局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海印股份及邵建明、邵建佳、吴珈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海印股份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交所。
值得注意的是,海印股份似乎成了监管的”常客”:
去年海印股份4亿租赁解约信披迟,董事长邵建明等吃警示函
2019年12月2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关于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2018年11月24日,海印股份发布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国际商品展贸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商贸城”)与广州市国正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正物业”)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约定将其所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海印新都荟10栋商墅物业出租给国正物业,租金总额为4.29亿元。后因双方产生纠纷等原因,海印商贸城于2019年9月9日退还国正物业已交付的保证金,双方解除租赁关系。但海印股份未及时披露上述《物业租赁合同》的解除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
海印股份董事长邵建明、总裁邵建佳、董事会秘书吴珈乐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海印股份及邵建明、邵建佳、吴珈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19年6月被认定7项违法违规问题,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海印股份2019年6月24日晚间公告表示,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海印股份存在以下7项违法违规问题:对许启太及其研究团队拥有相关专利技术的披露不准确;对今珠多糖注射液属于疫苗的披露不准确;对今珠多糖注射液预防有效率的披露缺乏相关依据等问题。广东证监局对海印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称,海印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等规定。海印股份董事长邵建明,董事、总经理邵建佳,董事会秘书潘尉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二条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董事陈文胜,独立董事李峻峰、朱为绎、慕丽娜,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海印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据同花顺(300033,股吧)资料显示,海印股份的主营业务为商业运营、文化娱乐及互联网金融。2019三季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5亿元,同比下降9.12%;净利润1.19亿元,同比下降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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