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晚间,金融委再发重磅会议消息。
金融委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研究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这是4月份金融委关注到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以来,年内第四次在金融委会议中提及要重视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
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汤欣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委会议指出,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制度建设存在短板,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较低,发生了多起恶性财务造假案件。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密集出现,和市场诚信守法文化的薄弱、一些上市公司的治理欠缺、一些市场参与者和中介机构的合规意识淡漠也有密切关系。”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金融委今年召开的数次会议中针对资本市场犯罪的表态逐步升级,从原先仅针对财务造假的零容忍已经变成了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零容忍。
汤欣认为,资本市场上的违法行为在财务造假之外,至少还有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等等;在保护市场投资者之外、还需要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都要依法加大打击的力度。
另外,汤欣还指出,市场违法行为可能超越中国证监会的现有管辖范围,而涉及到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领域,甚至涉及到监管机构之外的其他政府部门,由金融委来进行整体协调十分必要。
此次金融委的会议不光提出了问题,金融委还给出了药方,会议提到了要7大举措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汤欣认为,这七大举措都很重要,从我的角度来看尤其第二项,”强化民事赔偿和刑事追责力度,要加快新修订的证券法实施细则落地,对典型重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个案,依法及时启动‘集体诉讼’";第四项,”配合立法机关加快刑法修改等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惩戒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制度,提高刑罚力度“以及第五项,“完善符合资本市场发展需要、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基础制度建设,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强化专门的执法力量”特别关键。
汤欣进一步补充表示,《证券法》第95条第3款规定的“特别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很受市场关注,目前这样的集体诉讼已在个案试水的阶段,近期最高人民法院还会出台相关的民事司法解释来进行规范。集体诉讼效力强劲,需要严格依照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来推进。相关制度的落地,需要同时考虑肃清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出发点和逐步摸索推进、适应市场发展现状的现实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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