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锦龙股份(000712,股吧)发布公告称子公司中山证券董秘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事先告知书》,而这也是中山证券一个月内第二次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已有两名高管因公章管理混乱拟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据锦龙股份披露的公告显示,经查,深圳证监局发现中山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履行公司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审批流程;印章管理混乱,存在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授权和流程不清晰、未严格执行双人保管要求、未完成审批流程即予用印等情形。
石文燕作为中山证券董秘及时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的管委会委员,是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深圳证监局拟对石文燕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另外深圳证监局在事先告知书中表示,对此,石文燕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复核成立的,深圳证监局将予以采纳。如其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深圳证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正式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而石文燕需在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事先告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告知书回执》(注明对上述权利的意见)回复深圳证监局,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月内近半高管沦陷 中山证券或面临人事大变动
据中山证券官网显示,中山证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为17亿元,总部位于广东深圳。
现任董事长为林炳城,兼任管委会主任。
现任总裁为胡映璐,上任于2019年7月29日,至今不足一年。
(中山证券现任总裁)
事实上,本次事先告知书是中山证券近一个月内收到的第二封,两封处罚告知书导致中山证券近半高管沦陷,高管层面面临大换血。
早在6月21日,锦龙股份就曾发布过关于子公司中山证券收到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的公告。
据事先告知书显示,中山证券因印章管理混乱、董事不具备高管任职资格但实际履行高管职责等四项违规遭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暂停部分业务,同时限制董事长、管委会主任林炳城、总裁胡映璐、合规总监袁玲领取2019年绩效奖金等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等权利,已领取部分应退回公司。
同时除了对公司的处罚以外,中山证券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在内的五名高管也各领罚单,其中董事长林炳城、总裁胡映璐以及时任分管投行业务的高管袁玲拟被公开谴责及限制权利。管委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孙学斌、管委会主任助理黄元华拟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其中印章管理混乱为孙学斌被认定不适当人选的两个主要原因之一。
另外,在收到事先告知书后,中山证券实控人锦龙股份曾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免除林炳城、胡映璐、孙学斌、黄元华四人的董事职务,同时提名4名具备丰富证券监管或市场经验的人士为中山证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提案提请中山证券股东会审议。
如果加上此次拟被处罚的董秘石文燕,意味着中山证券12名高管中或将有5名被更换,人数占高管团队的近一半。
业绩大涨但风控不足 债券业务屡遭罚
另据锦龙股份发布的中山证券未经审计半年报显示,中山证券今年上半年营收为9.77亿元,同比增加38.65%,净利润3.81亿元,同比增加55.89%。
而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4.43亿元,同比增加38.79%;由此看来,投行业务依旧占到收入的几乎半壁江山,而投行业务中的债券业务更是其倚仗的重心。
据了解,作为中山证券王牌业务的债券承销业务在过去几年间发行量增长迅猛,自2015年起连续多年承销金额排名行业前十,但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了内部风控管理细节上的问题,曾因为债券承销问题多次领罚。
2019年10月,深圳证监局曾因中山证券部分债券承销项目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内核环节把关不严等多项问题对其出具警示函。
2018年4月,因在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发行的4只债券承销及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不全面、受托管理不到位等情况,黑龙江证监局向中山证券出具警示函。
另外去年中山证券还曾因为空壳公司发债引发市场热议。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年5月的一份判决书显示,江苏北极皓天科技有限公司曾通过伪造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于2013年成功发行过一只9400万元私募债,债券到期后违约。中山证券作为承销商,因未尽到尽职调查也被债权人告上法院。而据了解,北极皓天是一家由于厂房没建好、没投产,至今一直处于关停状态下的“空壳企业”。
公司印章管理混乱,内部管理频频出现问题,王牌业务的债券承销也屡现违规,由此来看中山证券要解决内控和合规方面的问题尚任重道远,还需努力。希望此次深圳证监局的处罚能够多少令中山证券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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