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申港证券因未对入股股东做好尽调连收两张罚单,三个月内已五次触监管红线!

2020-07-31 11:33:30 和讯股票  小木

  近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公布了两则监管措施决定书,申港证券因相关违规连收两张罚单。

  据沪证监决〔2020〕123号显示,经查,申港证券在2020年4月公司股权转让事项中,存在入股股东的投资资金非自有资金、系从其他企业借入的情形。

  因此,上海证监局认定,申港证券未对入股股东做好尽职调查,违反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第156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导致公司入股股东出现违反《规定》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按照《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同时上海证监局还认定,申港证券董事会秘书刘俊红作为申港证券股权管理事务的直接责任人,对申港证券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因此对其出具警示函。

洞察|申港证券因未对入股股东做好尽调连收两张罚单,三个月内已五次触监管红线!

洞察|申港证券因未对入股股东做好尽调连收两张罚单,三个月内已五次触监管红线!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申港证券近三个月以来收到的第五份罚单,其中时任代行总裁的樊平也未能幸免。

  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官网显示,申港证券因未按规定划分客户风险等级而被罚款20万元。同时,时任申港证券常务副总裁(代行总裁)也被牵连,央行上海分行认为分管经纪业务的樊平对于申港证券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因此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

  而在央行罚单不久之前,申港证券还曾收到同样来自上海证监局的处罚。据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申港证券作为博天环境(603603,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财务顾问,未发现博天环境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相关尽职调查工作与质控内核工作存在不足。因此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申港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申港证券官网显示,申港证券于2016年3月14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复设立,并于同年10月正式开业,系国内首家根据CEPA协议设立的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公司总部位于上海自贸区,下设有18家分公司和4家证券营业部。注册资本43.15亿元人民币,由3家香港持牌金融机构、11家国内机构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其中港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为29.32%。

  另据天眼查显示,申港证券排名前三的大股东分别为民众证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00%;茂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00%;北京国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

(责任编辑:陈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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