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0 证券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1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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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疫情导致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随着医药行业政策及法规密集出台,例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启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趋于常态化、国家组织开展33个药品品种的第二批带量采购并陆续落地实施等,深刻影响着行业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0,0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37%;营业利润-343.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6.9%;利润总额-463.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0.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0.6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9.88%。
报告期内因受新冠病毒疫情导致的病患住院率下降及医保支付、医院处方限制政策持续执行影响,公司产品销量、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公司通过降低管理人员薪酬及优化线上学术推广等方式减少费用支出,但本报告期公司抗击新冠肺炎捐赠、部分子公司经营亏损增加,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财务指标较上年同期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符合性检查,新增产品注射用降纤酶完成首批生产,多省挂网,并与多个省份客户签订了合作推广协议,全面启动营销推广工作。注射用灯盏花素的销售受市场影响不及预期,公司调整了销售管理方式,使各地销售人员趋于扁平化管理,加大招商力度,全力保障市场开发,并完成与多个全国性商业渠道合作战略部署网络建设工作。
上半年公司申请发明专利4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件,国家中药标准化建设项目已通过评审并结题,注射用灯盏花素新适应症探索项目终止,心脑血管类化学仿制药LJ201801、消化系统化学仿制药注射用生长抑素仿制报生产申请下半年申报NMPA,心脑血管化学仿制药LJ201802项目完成小试处方工艺和质量标准研究 。虽然受疫情影响,控股子公司龙津康佑与印度公司合作项目进度放缓,但是上年度已经启动的LJKY01和LYKY02 项目进展顺利,并已确定小试处方工艺和质量标准,与在研产品匹配的生产车间也在建设中,预计下半年可通过GMP符合性检查并投入使用。
公司种植业务因生产周期较长,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种植工作,大田种植的工业大麻正处于生长期,牧亚农业将不断在种植过程中立足自己与科研单位积极合作,不断深化和推进高产优质产品,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目前已确定了工业大麻指纹图谱和主要化学成分含量监测方法,并推进仓库进行改扩建、申请欧盟有机认证等工作,牧亚农业将探索发展多种农业产业以加强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要求执行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及未来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0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截至会议通知要求的表决截止时间,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周晓南、孙汉董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已签署书面意见,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51)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52)。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3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萍女士召集并主持,于2020年8月2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书面表决的方式,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更正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监事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51)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52)。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会议决议;
2、经全体监事签字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确认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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