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欠款438天 睿智医药CRO业务成色待考

2020-09-26 08:59:18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伍月明 广州报道

9月21日,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600201,股吧)有限公司(简称“量子生物(300149,股吧)”)将公司名称进行了工商登记变更,正式更名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睿智医药”300149.SZ)。

不久前,睿智医药对外披露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暨还款安排的公告提及,董事长惠欣及其家族控制的5家公司,以及惠欣本人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董事的广州再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再极”),上述6家关联公司对上市公司构成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惠欣及家族控制企业超出合理账期的应付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睿智”)款项合计334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6月,睿智医药在收购上海睿智后,正式进军CRO/CDMO行业。2019年,原本收购标的上海睿智的董事长惠欣接任睿智医药董事长曾宪经。

目前,睿智医药是否从益生元等大健康产业转至以CRO和CMO业务为主?

9月16日,睿智医药则回应《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自收购完成以来,考虑到微生态营养制剂业务的现金流足以支持自身发展,公司将资源侧重于CRO和 CMO业务,为CRO、CMO业务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

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

9月2日,深交所对睿智医药发出关注函。关注函称,公司董事长惠欣及其家族控制的上海璎黎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以及公司董事长惠欣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董事的广州再极存在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睿智及其子公司超出合理账龄的应付账款的情况。

对于构成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睿智医药提及,因6家关联公司主要从事创新药的研发工作,而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睿智及其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提供医药研发及生产服务。同时,受6家关联公司前期投入较大且尚未有药物进入市场销售,以及疫情因素的影响,出现了应收账款超出合理账龄的情况。

不过,记者注意到,在睿智医药列示的资金占用情况中,截至2020年9月7日,公司通过提供服务或商品应收账款超出合理账期的方式,占用广州再极的一笔款项。经对比,这笔款项超出合理账期的时间最长,达到438天,金额为741.36万元。

奇怪的是,在公司在2019年年报中介绍关联方债权债务往来时,仅仅提及,HUI MICHAEL XIN(惠欣)及其家族控制的企业的应付账款行为,并未单独提及广州再极的相关资金占用情况。而广州再极自2019年7月起,HUI MICHAEL XIN (惠欣)及其家族不再对其具有控制权。

2019年年报显示,睿智医药的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主要是分为两方面,其一,未及时支付诉讼费用产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惠欣及其家族控制的企业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 249.7 万元。目前款项已全额归还。其二,超出合理账期的业务款,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惠欣及其家族控制的企业应付上海睿智业务款达到收款节点的金额合计4302.37 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超出账期的金额为 2060.68 万元。对此事项,相关方已做出补救措施。

公司表示,除了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外,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对此,公司是否认为上述信披事宜充分?是否在年报被问询之下才予以详细说明广州再极资金占用情况?对此,睿智医药则表示,在深交所关注函发出前,公司已主动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主动采取了多项补救措施。

2000万元资金未偿还

从睿智医药公布的还款安排可以看到公司详尽的还款计划安排。

2020年8月28日,睿智医药公告称,截至2020年6月30日,HUI MICHAEL XIN(惠欣)及其家族控制的企业超出合理账期应付上海睿智款项合计约人民币3345万元,其中2020年4月,相关方出具《还款计划告知函》(以下简称“还款计划1”),对人民币 1859万元做出了补救措施;2020年8月,相关方出具《还款计划告知函》(以下简称“还款计划2”),对人民币1486万元做出了补救措施。

在还款计划1中,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清偿的款项,尚未清偿的金额为人民币660万元本金及利息。公司与相关方沟通,将清偿期限延长至2020年10月31日。

还款计划2则提到,对于超出合理账期的业务款约人民币1486万元,与上海睿智对相关方超出合理账期的业务款约人民币165万元冲抵,则相关方超出合理账期的业务款约人民币1321万元。达成的约定如下:针对超出合理账期约1321万元的款项,按5%/年(人民币)、2%/年(美元)利率计算利息,利息与本金将同时支付。HUI MICHAEL XIN(惠欣)、严晏清对上述款项提供两种方式的担保。

对于广州再极的账款情况,睿智医药表示,经协商,对于需偿还的金额2207万元,广州再极须于2020年12月31日或C轮融资首笔投资款到账后5日(以较早者为准)前支付50%;须在2021年6月30日或乙方C轮融资第二笔投资款到账后5日(以较早者为准)前支付剩余50%。广州再极同意以其拥有的“JAK抑制剂项目的专利五元并六元杂环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药物组合物和应用”,以及“MAX-3”有关的所有知识产权作为质押担保。

9月2日,睿智医药回应深交所询问时表示,尽管部分关联方亏损或净资产为负,但基于融资情况等因素,关联方仍具备支付业务款项的履约能力。公告所示,关联方上海璎黎药业有限公司、上海怀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与投资方签署协议,而广州再极2019年取得4家机构约数千万融资,正在与投资机构讨论融资,拟融资额超过1亿元,目前处于磋商阶段。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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