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马换换)11月10日晚间,ST华嵘(600421)披露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了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经湖北证监局调查,ST华嵘控股子公司上海奥柏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2019年合计向公司关联方上海崇明奥琰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出借资金695.5万元,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占用资金共计695.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为295.28万元,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
同时ST华嵘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理》第2条第1款“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ST华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上述违规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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