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IPO七疑:经不起推敲的数据和关联关系

2020-11-19 08:08:46 电鳗快报 

《电鳗快报》文/林妍

公开消息显示,主做增值电信服务的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凌科技)IPO上市申请已于2020年8月20日过会,这家公司离成功募资又近了一步。但经《电鳗快报》调查发现,该公司此次IPO招股书存在很多疑点,可总结为七疑。

疑一:超亿元募资用于买房

据《电鳗快报》观察,南凌科技此次IPO募资4.2亿,办公场地用掉1.18亿元。其抛出的募资运用却是财大气粗,近三成的资金被计划投资到超万平米的办公场地,项目新增劳动岗位平均工资甚至超过部分高管。

招股书还显示,南凌科技的大部分生产及办公用房主要来自租赁,包括在香港租赁的办公场所,合计共9处房屋。但其中部分房屋的出租方暂未取得房产证,存在瑕疵。除此之外,南凌科技租赁的房屋均未履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因此,该等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事项可能导致南凌科技被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逾期不改正的,则可能被处以罚款。

疑二:前脚突击分红后脚募资“补血”

在筹备本次IPO时,南凌科技密集进行了两次现金分红,这两次现金分红时间间隔6个月,共分红4000万元。而本次冲刺上市,南凌科技募投项目之一“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

据《电鳗快报》调查,2018年12月25日,南凌科技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向股东现金分红1500万元,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上述股利分配已经支付完毕。2019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股东现金分红2500万元,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上述股利分配已经支付完毕。

资料显示,招商证券(600999,股吧)对南凌科技的上市辅导自2018年1月12日开始,至2019年9月结束,共进行了近20个月的辅导。2019年10月23日,南凌科技报送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疑三:报告期存多家空壳子公司

《电鳗快报》?注意到,南凌科技拥有4家全资子公司和1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南凌信息、南凌云计算、香港南凌、浙江凌聚,控股子公司为青岛南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这五家公司中有两家疑似为成立了多年的空壳子公司。而招股书中对于这两家空壳公司的背景并未做过多说明。

其中,深圳市南凌云计算有限公司(简称南凌云)疑似为空壳公司。南凌云成立于2016年12月16日,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0万元。南凌云成立虽然已经快4年,截至2019年年底,南凌云总资产为0.68万元,净资产-0.32万元,净利润-0.17万元。

另一家是南凌科技的控股子公司青岛南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疑似为空壳公司。青岛南凌成立时间更早,其在2013年1月30日就已经注册成立,关于青岛南凌的主营业务,招股书中赫然写着未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青岛南凌总资产为11.28万元,净资产为-3.86万元,净利润为-8.16万元。如果没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为何已经资不抵债了?

南凌科技为何要成了这两家空壳子公司,初衷是什么?既然没有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为何迟迟不去注销?

疑四:主承销商竟是关联客户

《电鳗快报》还发现,此次IPO的主承销商和南凌科技下游客户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对此招股书中也未作出任何披露。报告期内,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南凌科技主要原有持续合作的客户之一,南凌科技主要为招商银行总行及其下属各分行支行提供视频会议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实施及维保服务,双方已合作多年,合作关系良好稳定。

从业务合作金额来看,南凌科技和招商银行存在金额巨大的业务来往:2017-2019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献的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分别为1131.59万元、1360.19万元和2055.12万元。而本次IPO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和招商银行属于同一家集团控制。

也就是说,南凌科技和主承销商招商证券存在关联的业务往来。作为主承销商,其职责是向外界独立客观准确地披露发行人南凌科技的相关重要信息,而一旦两者存在关联关系,主承销商招商证券的客观独立性就很难得到保障。而对于这种关联关系,南凌科技的招股书中显然没有作出任何风险提示。

疑五:产品质量问题严重

南凌科技曾由于合同纠纷被告上法庭,最终因自身的产品问题而败诉。2016年9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西安海舟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南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纠纷在于南凌公司没有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质保期内负责质量维修的义务,导致海舟公司自LED显示屏安装后长期不能正常使用,海舟公司无法将LED显示屏用于商业出租并进而获利,南凌公司的违约行为与海舟公司的利益受损之间有着直接因果关系,南凌公司应当赔偿其违约行为给海舟公司带来的损失。由于海舟公司无法举证证明其实际损失的情况,故结合南凌公司的过错程度,违约行为的持续时间、LED显示屏放置的地段等主客观因素,酌情认定南凌公司赔偿海舟公司损失20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深圳市南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上诉人西安海舟实业有限公司支付拆迁维修费用33.816万元以及赔偿上诉人西安海舟实业有限公司损失20万元。

而对于自身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这一黑历史,南凌科技在招股书中显然没有提及。

疑六:采购数据对不起来

南凌科技披露,北京圣世博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南凌科技2017年第五大供应商,南凌科技向其采购811.92万元。北京圣世博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新三板上市公司,其2017年的年度报告却显示,当年向南凌科技销售的金额为894万元。

是南凌科技少付了82万元,还是圣世博泰多收了82万元的采购款?里面有什么猫腻?

疑七:董事长难当利益输送

《电鳗快报》根据天眼查数据,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树林、蒋小明为南凌科技控股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各自分别直接持有公司35.41%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70.82%的股份。其中,陈树林2006年9月至今,担任南凌信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担任青岛南凌董事长;2013年10月至今,担任海岱柱石董事长;2016年5月至今担任航旅信息董事长。1996年12月至2006年12月,担任深圳南凌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16年8月,担任南凌有限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担任南凌科技董事长、总经理。

陈树林目前实际控制着15家公司,担任高管的企业更是多达17家。如何能保持公司之间不发生利益输送,确实需要时间考证。

《电鳗快报》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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