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退市制度改革即将全面启动,这次改革为数年里力度最大,层次最高的一次。但具体退市指标也引发了市场争议,财务造假退市指标被指过宽
备受关注的退市制度改革即将全面启动。
12月14日晚,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退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退市新规”),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退市新规主要在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上进行具体优化。
事实上,我国退市制度已先后启动过多轮改革,尽管如此,我国上市公司退市难一直未得到解决。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曾表示,2001年-2018年,A股年均退市公司仅6家,年均退市率0.36%;而美股达4%,是我国的十多倍。
近年来,“退市制度改革”频频被高层提及,完善退市制度已成为顶层设计。A股市场也一改过去退市“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局面,取得了显著成效。Wind数据统计,截至2020年12月14日,沪深两市共有19只个股被强制退市,数量创下历史新高,远超2019年的退市公司12家,甚至超过了2017年和2018年的强制退市公司数量之和。
有市场人士评价,此次退市制度改革,是过去八年以来力度最大、层次最高的一次规则改革。“一系列配套制度的出台,表明了监管层积极推动证券市场全面注册制的决心。”大通证券投行部董事总经理何翔称。
不过,对此新规,也有市场人士认为此次改革宽严相济,并非完全是增大退市风险,而是强化对于“空壳股”的清退,但一些盈利欠佳,有较大主业营收的企业,能获得保全。
截至今日收盘,根据Wind数据,在223只ST股票中,148只下跌,49只上涨。
此次退市新规释放了哪些重磅信号,又将给市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优化退市指标
2012年以来,沪深交易所主板退市制度先后经历了三次大的改革,已经建立了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4类强制退市指标体系和主动退市情形,本次修订对于4类强制退市指标均有完善:
首当其冲的是财务类退市指标,其修订变化较大。具体来说,以“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组合财务指标,替换原来的单一类型指标,同时对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下一年度财务指标进行交叉适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年来公司通过外部输血、出售资产等盈余管理手段规避退市的问题。
不过,有市场人士认为,退市新规颁布后,对大多数企业而言,至少财务造假的动机稍微减少了一些,也没有必要为了扭亏卖房卖地,营收1个亿这个目标几乎都能完成,“那么财务层面的第一要务就是:净资产千万别出现负数,毕竟人品不行,股权融资就困难了。”
二是交易类指标方面,将原来“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面值”修改为“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同时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市值指标。
但也有投行人士指出,三个亿的指标太低了,“你可以拉个数据,现在这些壳公司有几家低于三个亿,最起码要搞个10个亿。”
三是规范类指标方面,新增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两类情形,并细化具体标准。
开源证券总裁助理兼研究所所长孙金钜认为,该次改革强化了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比如增加了“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的退市指标。同时,对于因为各类原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者进入退市整理期到终止上市的全流程中,都明确要求有持续的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同时,对于其他风险警示新增了2类,对于原有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大,将标准确定为“占用资金或担保余额达到最近一期净资产的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
四是重大违法类指标方面,在原来信息披露重大违法退市子类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财务造假退市判定标准。这一指标新增关于净利润、利润总额和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三项的?“造假金额+造假比例”量化指标。
如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等量化指标(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有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如果按照退市新规,像康美、獐子岛(002069,股吧)这样存在严重造假行为的公司也触发不了退市,说明标准制定得过于宽泛。
“财务造假退市的标准实在是太低了。只有连续三年,且每年造假都超过当年对外披露的利润的100%,且累计超过10亿元,才触及退市标准。实际1000万利润造假到1亿,造多少年都不会退市,因为造假金额占比到不了100%。还有为什么一定要连续三年造假?造两年就退不了?”前资深保荐代表人王骥跃表示,“对这类严重造假,还是应该要严厉惩处。退市与赔偿并不冲突,该赔偿赔偿,该退市退市”。
在王骥跃看来,注册制实行后,市场要发挥更大的作用,市场筛选和淘汰上市公司应该要成为常态,所以交易类退市和新的财务类退市会是主流。
简化退市程序
新规简化退市流程,提高退市效率,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
交易所表示,本次改革希望通过进一步优化退市指标、缩短退市流程,加大市场出清力度,提升退市效率,以期形成上市公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退市程序上,本次修订调整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一是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明确上市公司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终止上市;二是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将退市整理期交易时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三是将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法院判决之日,延后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之日。
另外,深交所删除“创业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请”,规定符合办法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的公司可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这个没什么问题,只要符合条件,应该允许重新上市。”王骥跃表示。力量资本董事长朱为绎也表示,应该是为了创业板注册制与科创板、未来的主板一样,既然是注册制,退市就应该一样。
在新老衔接上,沪深交易所均给予了市场一定的缓冲。新规生效实施前已经被暂停上市的,适用旧规判断应否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执行后续退市整理期等程序。新规生效实施前未被暂停上市的,财务类等主要退市指标以2020年年报作为首个起算年度进行规则适用,其他具体执行细则依照规定细则过度。
何翔表示,退市常态化是和注册制配套的,成熟资本市场每年进入的上市公司数量和退市的上市公司数量基本持平,“而国内原先是难上难退,现在是相对易上易退。”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财经。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