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发威,海通证券遭证监会立案调查,事关奥瑞德重组,一案多查,对中介机构同步追责

2021-09-08 19:11:33 财联社 

财联社(上海,记者 卢丹)讯,9月8日晚间,海通证券(600837,股吧)突发一则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引发业内关注。

海通证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于2021年9月7日签收了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因公司在开展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奥瑞德光电股份(600184,股吧)有限公司)财务顾问业务的持续督导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并调查相关情况。

海通证券表示,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业内人士认为,近期证监会落实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简称“零容忍”文件),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其中稽查执法的思路主要包括:一是聚焦重点在恶性财务造假、操纵市场、伪市值管理方面;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即实控人、大股东;三是一案多查,对中介机构也同步追责。海通证券被立案调查应该属于对中介机构追责的范畴。

海通证券被立案调查,源自奥瑞德重组失败事件

海通证券在公告中表示,因公司在开展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业务的持续督导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并调查相关情况。

究其原因,海通证券本次被立案调查源自奥瑞德重组失败事件。

奥瑞德的前身为西南药业,2015年通过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转让、配套融资方式,从药业企业变身为蓝宝石企业,控股股东由太极集团(600129,股吧)变更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

奥瑞德借壳完成仅两年后,2017年奥瑞德就开始推动124亿元收购合肥瑞成100%股权的预案。

奥瑞德自2017年4月27日起因重组停牌,2018年4月28日,奥瑞德发布了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2018年5月4日复牌,停牌时间超过一年。

奥瑞德停牌期间,发生了业绩变脸、借壳时的业绩承诺未完成、实控人股权质押触及平仓线等诸多利空消息,而且随着重组失败的结果宣布,奥瑞德复牌后股价持续暴跌,市值大幅缩水。

随后不久,2018年6月2日,奥瑞德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遭监管部门调查。彼时奥瑞德曾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但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2018年12月20日,海通证券曾发表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注入资产减值测试的核查意见》,在文末海通证券表示:

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督导职责,督促奥瑞德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左洪波履行其相关承诺,避免前述《审核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涉及相关借款、诉讼事项对上市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持续督导机构通过多次现场督导、访谈及邮件等方式督促第一顺序补偿义务人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补偿计划和方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完整履行股份赔偿义务;告知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敦促第一顺位补偿义务人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督促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尽快制定相关追偿计划和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奥瑞德目前已被实施ST,控股股东也因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问题收到过地方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控股股东的股份也被继续轮候冻结,该公司2020年度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另有多起诉讼缠身,该公司的违法违规问题都将被依法追究。

证监会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证监会2021年4月16日发布的《中国证监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文中,对落实“零容忍”要求、依法全面从严治市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具体包括三方面工作。

一是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净化资本市场生态。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推进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其中提及“加强机构监管,推动出台《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16项机构监管制度”。

三是依法从严规范市场主体运作。全年对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分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612家次、159次;针对债券交易、股票质押、私募资管业务等高风险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线索核查和违规查处力度,同时严肃落实责任人员追责制。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监管,全年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267家次,对责任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282人次,对私募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144家次。

证监会在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中表示,全面贯彻“零容忍”要求,依法全面从严履行监管职责,继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2021年6月18日的新闻发布会中表示,下一步,我会及交易场所将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强化对财务顾问业务的日常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坚决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我会将在做好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财务顾问业务备案的基础上,会同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单位适时启动其他类型财务顾问机构备案的评估工作。

可以预见,未来打击证券违法的铁拳也将越来越重,中介机构肩负的担子也会越来越重,一系列举措都旨在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责任编辑:李显杰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