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市公司伊力特指擅用公司名称字号及注册商标 伊力特乳业执行董事否认侵权

2022-08-03 10:48:17 每日经济新闻  曾剑

  白酒上市公司伊力特(600197)公告,伊力特乳业等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含有上市公司名称字号及注册商标“伊力特”,“已造成消费者混淆”。

  伊力特乳业执行董事刘江回应称,公司没有说是自己是国企,没有侵犯伊力特的任何权益,“也没有用‘伊力特’这三个字作为一种产品商标去宣传”。

  上市公司伊力特方面也就公告内容告诉记者:“我们肯定是有证据才会这样说。”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文多

  白酒上市公司伊力特(SH600197,收盘价28.30元,市值134亿元)8月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自查发现,伊犁伊力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力特乳业)及其投资企业伊力特乳业集团(西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乳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含有公司名称字号及注册商标“伊力特”。“上述公司的广泛宣传及推广,已造成消费者混淆,社会公众被误导以为系国企。”伊力特表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伊力特主营白酒,伊力特乳业主要从事乳业生产。从历史上看,伊力特乳业也曾是国资下属企业,但前些年被一家民营乳业公司接手。8月2日,记者联系上了伊力特乳业执行董事刘江,他表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之前已有定性,公司没有侵犯伊力特的任何权益,“公司也没有把用伊力特这三个字作为一种产品商标去宣传”。记者随后联系了伊力特方面,对方则称:“我们肯定是有证据才会这样说”。

  伊力特指伊力特乳业擅用公司名称字号等

  据伊力特披露,公司近日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建设兵团第四师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印发〈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基于此,公司对侵犯公司权益,假冒国企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自查发现,伊力特乳业及西安乳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含有公司名称字号及注册商标“伊力特”。

  按照伊力特所称,2001年、2007年公司“伊力特”商标在第33类、第29类均获注册,成为注册商标。

  公告显示,商标第33类为“酒、果酒、白兰地、威士忌酒、烧酒、葡萄酒”,第29类为“牛奶、酸奶、奶酪、牛奶制品、奶油(奶制品)、奶茶(以奶为主)、乳酒(牛奶饮料)”。

  在上市公司看来,伊力特乳业及西安乳业的广泛宣传及推广,已造成消费者混淆,社会公众被误导以为其系国企、或与公司具有特定的关联关系,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伊力特主要从事白酒生产,其产品包括伊力王酒、伊力老窖、伊力特曲、伊力大曲等。

图片来源:上市公司伊力特网站截图
图片来源:上市公司伊力特网站截图

  而伊力特乳业的网站显示,公司位于伊犁尼勒克县,拥有国内一流的乳品生产线,年加工乳品上万吨,可以生产骆驼奶、马奶、绵羊奶、驴奶、新疆奶茶等各种特色乳产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伊力特乳业官网介绍的乳品品牌主要包括“驼多多”“丝路驼宝”“驼大大”;奶茶粉品牌则有“团结牌”“唐布拉”等。

图片来源:伊力特乳业网站截图
图片来源:伊力特乳业网站截图

  启信宝显示,伊力特乳业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为3850万元,由丝路乳业集团(西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丝路乳业)100%持股。丝路乳业曾由刘江和李金城分别持股40%、60%;今年6月7日,李星星、丝路互联科技发展(西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代刘江和李金城成为丝路乳业股东,其中李星星持股70%。在伊力特乳业这边,目前刘江依然担任执行董事。

  按照伊力特公告,西安乳业为伊力特乳业投资的企业。而启信宝显示,伊力特乳业曾在2020年12月入股西安乳业,但已于今年1月退出西安乳业股东名单。目前,西安乳业的控股股东为刘江。

  伊力特乳业执行董事否认侵权

  从股权上看,目前伊力特乳业的确是民营企业,但该公司设立时曾有国企背景。

  从伊力特乳业官网披露的公司发展历程来看,2003年,寨口乳品厂与“新疆伊力特实业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斥资成立了伊力特乳业,同年荣获“新疆名牌产品”称号。

  上市公司伊力特全称为“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力特集团),伊力特集团由新疆可克达拉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可克达拉市国资运营公司)控股。可克达拉市国资运营公司由建设兵团第四师国资委全资控股。

图片来源:伊力特年报截图
图片来源:伊力特年报截图

  启信宝显示,伊力特乳业此前一直由伊力特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方面持股。

  2019年4月19日,可克达拉市兴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达国资经营公司)成为伊力特乳业全资股东。兴达国资经营公司也是由建设兵团第四师国资委全资控股。

  但在2020年11月23日,丝路乳业取代兴达国资经营公司成为伊力特乳业全资股东,伊力特乳业成为民企。

  对于伊力特的公告,伊力特乳业如何看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8月2日联系到了伊力特乳业执行董事刘江。他表示,自己此前不知道伊力特发布了公告的情况。“他们有一段时间找过我们,还找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这个事已经有定性了,我们没有侵犯他们的任何权益。”刘江称。

  刘江表示,目前伊力特乳业就是一个民营企业,但公司也没有说是自己是国企,“如果认为我们侵犯它的权益,那么它完全可以来起诉我们。”

  在他看来,丝路乳业接手伊力特乳业的资产也包括名字,“如果我是刚刚注册下来的话,我可能侵犯了你的名称,但这是一个使用了20来年的企业名称,一直延续到现在”。

  8月2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打了伊力特宣传部的电话,对于公告内容,对方表示:“我们肯定是有证据才会这样说”。她表示公司正处于半年报披露的窗口期,相关信披还需以公告为准。

(责任编辑:苏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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