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与空气、光照接触的高分子材料都需要防老化技术及产品解决老化问题,现行解决方案是加入光稳定剂、抗氧剂等防老化助剂。
其中,光稳定剂能够屏蔽或吸收紫外线的能量,从而阻止或延迟高分子材料光老化,延长使用寿命。这一分类下,又数受阻胺光稳定剂国内外用量最大。
而每年能生产2万多吨受阻胺光稳定剂的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联盛科技”),将于8月11日上会。其能否顺利登上资本舞台?
主要客户多年社保人数为零?
公司:仅凭社保缴纳人数判断公司实力较片面
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以下简称为“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66亿元、9.85亿元、11.95亿元、7.34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3360.74万元、1.3亿元、1.79亿元、9103.52亿元。
图源:招股书
尽管营收、净利润均逐年增长,但联盛科技上游供应商与下游客户实力却存疑。
联盛科技客户分为直销模式下的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比如Evonik(赢创工业集团)、Tosaf(托沙夫)、SI Group(圣莱科特)、共创草坪、福斯特(603806)等生产商;以及针对国内农膜市场销售模式下的经销商。
2020年疫情爆发让多数客户减少采购需求时,缔睿公司逆势加大采购。报告期内,联盛科技向缔睿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037.17万元、7743.85万元、1.01亿元、1784.65万元,营收占比分别为2.36%、7.88%、8.44%、2.44%。联盛科技解释称,缔睿公司销量上升主要因为农膜行业未受到疫情明显影响,采购需求量稳步上升。
缔睿公司旗下6家公司涉及交易,分别为上海缔睿、缔睿实业、缔睿科技、湖州缔睿、缔睿贸易、江苏缔睿。和讯财经查询国家企业信息信用系统后发现,上海缔睿、湖州缔睿、缔睿贸易、江苏缔睿报告期内社保人数均为零,而缔睿实业、缔睿科技也仅数十几人参保;除上海缔睿实缴资本1325万元外,其余5家公司亦均为零,并集中成立于2017年至2019年。
供应商情况类似。诸如,报告期内均为前五大供应商的东营市顺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东营顺利”),2018年至2021年社保人数均为零;2021年上半年第五大供应商山东众义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年社保人数也为零等。
疑为空壳或参保人员少之又少,这样的公司能撑起千万级别交易吗?就此,联盛科技回复和讯财经,上述公司均具有较强经营实力,仅凭社保缴纳人数判断公司实力具有较大的片面性,并称“现阶段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除公众公司外,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信息中的参保人数存在与企业实际用工情况不一致的情形。企业报送的参保人数与企业的营业收入并无直接或间接的因果关系,且企业可采用劳动用工、劳务用工及劳务派遣等多种用工形式,参保人数与公司实力不具有直接的匹配关系。”
大客户为何也是大供应商?
公司:原材料及产品存在上下游关系导致
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工企业Evonik在中国的下属公司赢创天大,既是联盛科技报告期内大客户、也是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联盛科技向赢创天大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926.47万元、4352.94万元、3592.96万元、3102.91万元,营收占比分别为4.55%、4.43%、3.01%、4.24%,位次分别为2、3、3、4。同时,赢创天大也是各期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1.73亿元、1.62亿元、2.11亿元、1.28亿元,占比分别为33.9%、32.93%、31.51%、25%。
联盛科技告诉和讯财经,这系公司原材料及产品与赢创天大存在上下游关系导致,该情形在同行业也较为常见。为了避免利益输送情形,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公司与赢创天大签署了采购与销售框架协议,协议中的价格条款均以市场定价机制为原则。在具体采购及销售时,采购销售价格均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确定销售及采购价格,并根据内控要求逐级审批。公司内部审计稽查部门、外部审计机构均定期、不定期的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稽查或审计,以确内控制度的真实合理、有效实施。
屡收环保罚单的公司为何成为核心供应商?
公司:供应商生产经营和信用情况未因受罚而变化
环保问题一直是从事化学行业的企业所关注的重点,然而,多名曾收到环保罚单的公司,赫然出现在联盛科技的核心供应商名单中。
譬如,2021年上半年第三大供应商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2016年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以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等行为被罚款38万元;东营顺利2018年因污水处理设施集气罩部分未封闭造成异味扩散被罚款1万元,2022年再因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对其设备与管线组件动静密封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监测,被罚款8.1万元,其还多次涉安全生产违规。
图源:天眼查
为何这些“不环保”公司却能成为核心供应商?联盛科技向和讯财经介绍道,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来遴选供应商,以确保原材料的供应稳定,包括对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能力、资金实力、企业信用等方面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重点考察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付款条件等。
联盛科技称,“报告期内上述供应商存在被主管单位处罚的情况,但上述处罚并未对供应商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供应商信用情况亦未发生显著变化,也未对公司与其合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公司同一种原材料采购渠道较为分散,不存在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形,因此部分供应商存在的被主管单位处罚的情况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联盛科技自身也曾出现环保问题。2020年12月,全资子公司联盛助剂因生产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被罚2万元;报告期内14次环境保护专项检查中,公司6次被指出问题及风险隐患。
母公司研发费用率不足3%却能通过高新企业复审?
公司:部分研发试制品销售收入冲减研发费用
联盛科技母公司于2018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报告期内复审合格。招股书同样披露,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37亿元、7.25亿元、7.9亿元、5.26亿元,同期研发费用分别为1633.64万元、2481.02万元、1106.67万元、1834.25万元,据此计算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74%、3.42%、1.40%、3.49%。
图源:招股书
按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资格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费用率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可见,联盛科技母公司2020年并不符合要求。
那么,是否存在“伪高新”之嫌疑?联盛科技予以否认,称“公司研发费用率偏低,主要由于部分研发试制品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并实现了部分的对外销售的情况。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上述报告期内基于谨慎性财务处理原则,公司将实现的研发试制品销售收入全额冲减了研发费用,使得招股书基于最谨慎原则披露口径的研发费用及研发费用率较低。剔除上述影响后,2019年至2021年母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60%、3.96%、3.42%,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中对研发费用规模相关条件要求。”
多处信披与公开资料不一致?
公司:各专业文件的编制存在区别等原因
和讯财经经过梳理发现,联盛科技于2022年2月16日公布的预披露更新版本招股书与公开资料多处不一致。
首先是涉及工商信息方面,招股书显示,联盛科技母公司2018年资产总额55,525.48万元,负债总额12,813.43万元。而披露于国家企业信息信用系统的2018年年报则显示,其资产总额55,497.49万元,负债总额12,785.43万元。公司则回复称金额略微差异与是否经审计机构审定有关。
另外,招股书披露,子公司联宏新材实收资本3415万元,天眼查则显示该公司实缴资本“4415万元”。联盛科技称,招股书披露日后,该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增加实缴资本。
图源:招股书
图源:招股书
最后,关于本次IPO募投项目金额却有多个版本可循,这同样令人不解。招股书显示,光稳定剂、阻聚剂及关键中间体等系列产品建设项目预计投资规模10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6亿元,环保投资约为1.27亿元。而联盛科技官网2022年7月6日发布的《宿迁盛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以下简称为“《验收意见》”,“年产12000吨光稳定剂、5000吨阻聚剂及15000吨癸二酸二甲酯系列新材料项目”经对比多处信息后可确定为本次IPO募投项目,但该项目却显示项目总投资为6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510万元;2020年3月发布的《宿迁盛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征求意见》”),项目环保投资为7000万元。
图源:《验收意见》
图源:《征求意见》
联盛科技回复和讯财经指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立项、批复申请中各专业文件的编制,因监管口径、文件背景、使用目的不同,相关数据的统计结果存在区别,这是合理的,也是符合行业实际情况的。公司详解道,“招股书披露盛瑞新材项目环保投资金额为1.27亿元,系基于特定项目环保设备的全口径统计金额,包括RTO设备、固废焚烧炉等,其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估的环保投资相关金额相一致。《征求意见》为项目筹建中的一个早期征求意见类文件,其披露的数据为基础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金额,主要包括拟建项目‘三同时’相关的环保措施,并粗略按常规比例预估为7000万元”。
基于投资产出效率的考虑,项目会分期、分阶段、分产线的建设、验收,联盛科技称,“《验收意见》即为该项目的部分建造内容的验收文件,其环保投资4510万元系该部分项目完工后的验收匡算金额;此外,经与第三方编制人员确认,该文件中项目的总投资金额60亿元系工作人员的笔误,敬请理解。”
不知道是否也为工作人员笔误,该版本招股书还出现了形式错误。诸如,“2020年9月,联盛科技第二次股份转让及第四次增资”一节中写道,“……公司注册资本由16,845.1667增加至18,853.3786万元……”,前者数据并未标明单位。
图源:招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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