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武汉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网站9月13日消息,为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该局起草修订了《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预售方案前,应选择一个监管银行开立监管账户。监管账户信息应当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并在商品房销售现场以及监管部门门户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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