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北交所IPO过会 东莞证券建功

2022-10-08 10:40:45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8日讯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50次审议会议于2022年9月30日上午召开,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维科技”)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汉维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朱奎、罗贻芬。

汉维科技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环保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产品为脂肪酸盐助剂和复合助剂。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高分子材料之塑料、涂料、橡胶、石化行业,同时可应用于造纸、食品、医药及化妆品等行业。

截至2022年6月21日,周述辉直接持有公司3467.62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80%,周述辉控制的汉希投资持有公司448.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8%。周述辉直接和间接对公司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42.69%,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周述辉、谭志佳、荀育军、李拥军,截至2022年6月21日其四人合计直接和间接对公司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87.73%。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557.2134万股(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确定。

汉维科技拟募集资金2.77亿元,用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助剂生产建设项目。

审议意见

1.关于募投项目。请发行人:(1)根据拟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论证募集资金总额的合理性,说明并披露募投项目具体资金来源和筹集安排。(2)结合募投产品的市场需求、产能利用情况等因素说明并披露募投项目安排的具体规划。(3)结合目前的产能利用率和募投项目的产能扩张情况等作进一步风险揭示。请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进行充分核查并发表意见。

2.关于印尼公司。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印尼公司具体的生产品种及产能、目标客户和目标市场,并对印尼公司的产能消化、项目推进等经营风险进行充分揭示。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经营利润。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991.88万元、4032.47万元、2946.96万元和2181.99万元。请发行人说明:(1)扣非归母净利润2019年至2021年持续下滑、2022年1-6月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回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拥有较高定价权的复合润滑剂产品在原材料价格上升的情况下实行价格锁定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2.关于毛利率。发行人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华明泰主营业务为硬脂酸盐,与发行人可比性最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5.13%、17.72%、13.47%、15.47%,华明泰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8.51%、11.93%、13.13%、13.47%。(1)请发行人说明2020年主要产品中单位直接人工成本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2)请发行人按照脂肪酸盐助剂和复合助剂等主要产品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分项对比,说明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华明泰毛利率且变化趋势与华明泰不一致的原因,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动是否合理。(3)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毛利率逐年下降,2022年1-6月毛利率增长。请发行人结合下半年采购量、材料价格走势及调价策略,说明毛利率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风险。(4)结合发行人5至10年内利润率的变化情况,说明主要产品盈利能力是否具有周期性波动特征。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3.关于募投项目。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脂肪酸盐6万吨、脂肪酸酯2.5万吨、脂肪酸酰胺2.5万吨、特种助剂1万吨。其中,硬脂酸锌产能扩张率为82.45%,硬脂酸钙产能扩张率为315.66%,硬脂酸镁产能扩张率为400%;脂肪酸酯及脂肪酸酰胺均非发行人现有产品。(1)发行人硬脂酸锌产量占国内硬脂酸锌产量的比例分别为25.86%、23.84%和18.45%,产能利用率和市占率均呈现为逐年下滑的趋势。请发行人结合现有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客户需求等因素说明发行人对新增产能是否有消化能力,为消化产能拟采取的明确可行的措施。(2)请发行人说明生产脂肪酸酯、脂肪酸酰胺的技术储备具体内容及目前成效。(3)结合产品性能及目前产销情况,说明脂肪酸酯、脂肪酸酰胺与脂肪酸盐在应用领域的具体关系,是否具备替代关系;投资新产品是否与脂肪酸盐盈利能力逐年下降有直接关系,募投项目投产后产品结构是否将发生重大变化。(4)请发行人详细对比说明木塑专用助剂相对国外同类产品具有较高相对性价比的合理性。(5)请发行人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未来收益进行测算。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4.关于印尼汉维。报告期内,发行人海外收入占比不足10%。请发行人说明建设印尼汉维开发海外市场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并结合印尼汉维投产后产量,说明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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