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两个议案发表意见。第一议案为增加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经审查认为担保对...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针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两个议案发表意见。第一议案为增加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经审查认为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风险可控,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二议案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审查认为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和股东利益,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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