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采用简易程序的再融资不适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相关监管要求证券时报网讯,据深交所消息,近日,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就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的具体执行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深交所...
深交所:采用简易程序的再融资不适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相关监管要求证券时报网讯,据深交所消息,近日,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就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的具体执行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深交所表示,在从严从紧把关的同时,在支持上市公司合理融资需求方面,有以下几个安排:一是符合国家重大战略方向的再融资不适用本次再融资监管安排,目的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二是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融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净资产的20%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采用简易程序的再融资不适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相关监管要求,主要考虑是,简易程序的再融资金额较小,既能较好地满足上市公司必要的融资需求,又能兼顾二级市场稳定。三是董事会确定全部发行对象的再融资不适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相关监管要求。该类融资参与主体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战略投资者,通常具有明显的纾困、公司业务战略转型或者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获得业务资源的特点,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稳定股价,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且认购资金全部来自于提前确定的特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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